黨的十八大以來,昆明市嵩明縣深入推進平安嵩明、法治嵩明建設,實現(xiàn)刑事警情發(fā)案量明顯下降,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明顯加強,平安建設參與率和知曉率全面提高,政法隊伍綜合素質和執(zhí)法水平明顯提升,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升。
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
一直以來,嵩明縣聚焦重點人群,深入開展“百萬警進千萬家”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等活動。全縣政法干部深入社區(qū)、集市等人員密集場所,持續(xù)開展反電詐、反邪教等宣傳活動。同時,嵩明公安加大治安巡邏力度,加大網(wǎng)格化巡邏力度。
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,嵩明縣推動深挖根治和長效常治,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,形成掃黑除惡常態(tài)化機制。
2021年2月以來,嵩明縣扎實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。全縣通過小程序累計上報頑瘴痼疾問題94個,實現(xiàn)清倉見底。全縣政法部門開展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300余次,推出8個方面的常態(tài)化、長效化為民服務舉措,得到群眾廣泛好評。
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嵩明縣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從2013年的74.8%提升到2021年的95.68%。
打造“陽光政法”
近年來,嵩明縣委政法委以維護政治安全為根本,以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嵩明為目標,凝心聚力打造有信仰、有擔當、有溫度、有正義的“陽光政法”。
嵩明縣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,多元調解模式“多管齊下”;建立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名冊,對特邀調解員進行崗前專題培訓,推動調解人員隊伍規(guī)范化建設;擴大律師志愿值班室服務范圍,讓律師參與調解工作。
最新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全縣訴前委派調解糾紛化解率達到68.06%,裁定確認有效率達100%。
此外,嵩明縣探索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模式,使糾紛在最短的時間、最低的訴訟成本下合法有效地得到化解,節(jié)省企業(yè)訴訟成本,精準化解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