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守護,是天平的守護
守護少年的你,安全、健康、快樂地成長
典型案例
被告人李某(化名)16歲,輟學后長期離家。某日下午,被告人李某通過朋友與張某(案發時未滿18周歲)認識,并一起飲酒。當晚,被告人李某邀請張某回到住處,在房間內違背張某意愿,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。
判決結果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李某(化名)違背未成年女性意志,強行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,其行為已觸犯刑法,構成強奸罪,依法應予懲處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,緩刑二年六個月。判決后,法院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對李某的父母發出家庭教育令,責令監護人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,切實履行監護職責,多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。
案例警示
家庭教育的缺失,是隱藏在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層原因。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,幫助挽救迷途少年回歸社會,不僅需要刑罰手段干預,更需要廣大家長落實家庭教育責任,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。而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,更離不開父母的教導。同時,未成年人要樹立正確的交友觀,增強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,潔身自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