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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樹兵:不斷創(chuàng)新工作方法的調解達人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5-12  責任編輯:汪雨春

他,建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個人調解工作室,入選昆明市調解專家信息庫;他,獲得司法部全國人民調解先進個人、云南省百佳調解員、人民調解先進個人、昆明市平安創(chuàng)建依法治市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,他就是昆明市宜良縣北古城鎮(zhèn)大薛營社區(qū)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陳樹兵。2013年以來,他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000余件,參與調解的案件無一引發(fā)群眾沖突和上訪。

剛開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時,陳樹兵深感自己掌握的知識和技能距離做好調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。工作中,遇到不懂的,他主動向老調解員請教,如饑似渴地學習法律法規(guī)和調解知識。

通過持之以恒的學習,陳樹兵補齊了知識短板,先后受邀到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開展人民調解業(yè)務培訓23場次,承擔了全縣131個調委會主任的調解技巧培訓。

作為基層黨員,陳樹兵始終牢記黨的宗旨,熱愛調解工作,保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之心。為成功調解糾紛,工作到凌晨兩三點是常有的事。當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說感謝時,他常說:“這是我的職責,只要你們的糾紛化解了,即使熬到天亮也值了。”

工作多年來,陳樹兵一直把人民調解工作當作一項事業(yè)來做。他以滿腔的熱情投身到群眾工作中,把10余年來調解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梳理和歸納總結,得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“五類五法”工作法。第一類為婚姻家庭和贍養(yǎng)糾紛,采用傳統(tǒng)文化與親情感化法化解;第二類為即將轉化為治安案件或刑事犯罪的糾紛,采用法律震懾法化解;第三類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,采用案例引導法化解;第四類為鄰里糾紛,采用扶正祛邪法化解;第五類為房屋宅基地糾紛,采用“冷卻降溫+典故應用法”化解。

“群眾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基層干部的大事,群眾滿意就是我最大的快樂。”陳樹兵真誠地說。